移民欧洲主要的困难是语言吗?欧洲各国对于移民的语言要求是怎样的?

目前(2012年)欧盟内国家的长居(或称永居 / 绿卡)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某一国家自己的长居,或者某一个国家颁发的欧盟长居。前者是国家根据自己固有的习惯或着需要所颁发的居留许可,后者则是根据欧盟〇三年的 Council Directive 2003/109/EC of 25 November 2003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hird-country nationals who are long-term residents [1] 这一协定所颁发的、在欧盟部分国家内具有效力的居留许可。

以德国为例,固有居留法所颁发的长居可以称为「德国长居」,〇三年上述协定出台之后,德国据此修改了自己的居留法,从而在「德国长居」之外增加「欧盟长居」的颁行规定。两种长居具体待遇只是略有差异(主要是在失效条件上),申请手续和条件则几乎一样。也有国家将两种长居合二为一不做区分,如荷兰。各国具体的申请需求请参见国际移民组织(IOM)出版的 Laws for Legal Immigration in the 27 EU Member States [2],此报告第 546 页开始的表格对比了二十七个成员国的长居申请条件。


由报告可见大部分国家都有语言考试或等级证书以及合法居留超过一定年份的需求,有些国家是统一考试,有些国家则以欧洲语言参考框架(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的某一级别为限。

而欧盟之外的欧洲国家如冰岛、挪威、瑞士等规定又有不同,不过这些信息通常都可以在国际移民组织的网站( iom.int/ )上找到。

另外部分欧洲国家可以申请吸引外国高级人才的短期居留,通常没有语言要求。

[1] eur-lex.europa.eu/LexUr
[2] publications.iom.int/bo
原发布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530901/answer/1539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