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应如何尊重用户对弯引号的使用习惯?公共编辑区域应该使用哪种引号?

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感受挺深。虽然火药味颇重,但是能看到这样的问题在知乎上有这么热烈的争论,很了不起。太多网站、太多人不在乎文字书写的细节了。

首先,知乎的规范并没有强制用户在答案里面使用方引号。这道题不应该给你在知乎上答题时也必须使用方引号的错觉。引用 @顾惜朝 的话:
非公共区域,如回答、话题经验、自我介绍等区域,可遵循个人的书写习惯。
但是,知乎上面的问题本身处于公共领域,不属于提问者,即便是个只能由某人提出、也仅仅对提问者有意义的问题也一样。所以「修改我的问题」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成立,这是件需要转化一下脑筋才能接受的事情,但也是知乎网站的基本运行机制。

既然问题不属于特定的提问者,知乎自然可以要求题目里必须使用方引号。而且,就我所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不会受到任何明确的处罚(题外话:如果要罚,恳请把用句号当省略号的人一起罚了)。如果认为违反规定就是错的,那……嗯,《龙与地下城》里面,善良的人可以在「守序」和「混乱」两个方向上分布,「守序善良」的人,会尽力做好事,并且也会严守法规;而「混乱善良」的人,只做他们认为是正确的好事,如果法规与他们的价值认同相悖,那么他们会选择违反法规。此外还有处于两者之间的中立善良。我想说,在自家开的网站上如何使用标点符号这件事情其实也一样,如果知乎觉得方引号好看,并且没有打算做守序善良阵营的模范公民,那做所谓违规的事情也无所谓,只要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知乎又不是政府,没有花用户缴的税,没有收用户的钱,所以没有义务服从用户(而且就我的亲身体验来看,知乎的态度也的确一直是「虚心认错,坚决不改」),听用户的建议也罢,不听用户的建议也罢,都不关用户任何事情。对此看不下去的,不如去告它犯法(again,烦请连用句号当省略号的人一起告了)。

最后……我想起郑渊洁的《舒克贝塔历险记》里面,剧情依稀是,舒克贝塔办了一份报纸,在直升飞机上印刷,在整个老鼠世界发行。皮皮鲁要舒克(还是贝塔?)写一篇创刊词。舒克咬着笔杆子想了很久,提笔写下了:
我们想办这份报纸,我们就办了。想看的人就看,不想看的人就不看。
这话非常不冠冕,不亲切,政治不正确,但却是最真诚的创刊词。我此后读到的所有创刊词都比不上这一句。所以我也觉得,想办知乎的人就办了,喜欢上的人上,不喜欢上的就不要上。
原发布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595340/answer/1559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