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21

一直到初中我都很喜欢看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并且还依葫芦画瓢地写上面刊载的那类故事,你知道,桀骜的男生,矜持的女生,搞暧昧,那种。好在前有童话大王这样的魔幻现实主义小册子悬壶济世,让我认识并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后有性格扭曲的初中语文老师做反面教材,让我明白一个人文艺到中年可能会成为怎样的怪兽。在他们的帮助下,高中我从善如流去了理科班,也断绝掉自己起个「安东尼宝贝蛋」之类的笔名深涉文坛,成为无名的八零后作家这一绮念。

不过写小说真的带给我过许多乐趣。编故事是一件有趣的事。肆意左右虚拟角色的命运,有可能是人类产生想象力以来,最为廉价而广泛的娱乐形式。而且,愿意的话,还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中。我喜欢写男女主人公共同历经琐碎和一件大事,就忽然分开,然后多年不见,各自颠沛,再让他们猝不及防地重逢。这段分离的间隔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理想数字是十六年。我喜欢十六这个数字,一半是因为神雕侠侣,另一半是因为16 = 0x10 = 0b1000。但即便是当时中二病尚未痊愈的我也清楚,十四岁的人的想法到了三十岁会有很大变化,我没有到那个年龄之前是怎么捏造都不可能读起来令人信服的。那么不妨打个折扣,取个黄金分割,就十年好了。所以我很喜欢在格子纸上写下形如「十年前,他们海誓山盟,十年后,他们型同陌路」之类的句子,觉得那样似乎很沧桑,而沧桑感,在我看来,是一切能打动人的文字所必具的特质。由此说来,写下《十年》歌词的林夕很值得敬佩,那首歌唱出来横亘二十年,沧桑加倍。当然《百年孤寂》更是横亘两百年,二十倍沧桑界王拳打出来的,是超级赛亚人才能体会的孤寂与感慨。

前几天读到赵博曾在他的blog中写过——

当年我曾热切渴望甚至觉得只有梦幻中才会发生的事,现在正在一一发生。我很幸运,已经找到令我深深着迷的事情──它足够困难,足够有趣,足够做一辈子。我永远不会忘记十多年前的那些个拥有辉煌梦想的闷热躁动的夜晚,我相信那就是未来。

是的,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十多年前的那些个清冷夜晚,我是怎样地咬着笔杆,听着电台,冥思苦想自己十年后会以怎样的表情面对自己当下正暗恋如焚的女生,然后把我的想象付诸文字。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十多年后,赵博能够成为麦克斯韦的校友,为人类的科研事业做着贡献,而我却在一家不入流的小公司里,做婆婆妈妈的挨踢从业者。所以,听到张悬唱,「我拥有的都是侥幸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就特别有感觉。还有三天,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就要结束了。我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亲历这贯穿童年所阅科幻小说的时间轴上整整一个decade。看新闻读到某某技术问世于二〇〇一年,都会觉得很惊悚:那个年份读起来如此亲切,却已如此遥远。

二〇〇一,高二,午饭总是去吃刀削面,省下点饭钱全都拿来买打口和没打口的CD,喂进黑色的CD随声听,仍旧记得它的型号是松下SL-S210。那时候最喜欢Radiohead,当然还有孙燕姿。对同桌心生好感,然后眼睁睁看着她去了文科班。十一月的一天晚上从家里溜出来,去看狮子座流星雨。短暂地加入围棋社,三五个学生,一个老师,静默地手谈半日,像某种邪教的仪式。一个人住在六楼的小屋里,闷热的夏天没有空调,热得受不了就爬到沥青和石子浇筑的房顶看星星。暗红色的心宿二在夏夜里蔚为壮观。去大连。

二〇〇二,和青色城市的姑娘网恋,每周写信,传呼机上往来些疯狂的话语。然后高考之前急流勇退、戛然而止。现在想起来只能羞赧而歉然地笑,那时候倒是颇为投入。没完没了地打星际。高考结束,知道自己南京大学无望,坐在地板上大哭。Dolphin那年大三,说要去学德语,我说同去同去。我们借住在天津市区一处闹中取静的处所,哪知道Eileen也住在那里。三个人一起喝为了庆祝也是告别的红酒。录取通知书下来,我千里负笈,去了长沙念书。

二〇〇三,呆在不喜欢的校区,结识喜欢的朋友们。加入学校广播台,继而认识猪头,继而认识蚊香,继而认识苏姐姐。莫明其妙地大病一场,躺在床上三四天不能动弹,还好那是在非典之前。诺基亚8250在公车上被偷,爸爸给我私房钱让我又买了一只。很难想像那个东西当时可以花掉将近两千块。晚上总是和一群人去吃路边摊,无尽的啤酒麻辣烫和炸豆干。搬出宿舍住在电影院的阁楼上,跟十三成了朋友。在学校网站做事。结识许多有趣的人,也渐渐开始觉得自己多少有点用。去武汉。

二〇〇四,开始写blog。去超女做义工,因为跟女生要电话而被轰走,至今觉得对不起谢老板。和老段住在民房里,养一只猫。后来般去和Lee一起住,过了几个月没有网络的生活。在毕业生书摊上买到改变人生的书,GEB。搬宿舍到湘江东岸。在炎热的夜晚讲课。送走毕业生,我的大学仿佛提前结束,剩下两年怎么看都是煎熬。几乎是人生最空虚的一个夏天。去上海,然后去杭州,又一次来到太奶奶家,和童年的记忆相差甚大。见到老顽童。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弄伤脚趾,血流如注,被放进装垃圾的手推车里送到医院诊所,缝了三针。

二〇〇五,不知所云的一年。定期去定王台买书。深深喜欢上Python,编程语言和电视剧。打魔兽,练个德鲁伊。夏天在北京读德语,见到小左。秋天Eileen来看我。去深圳和珠海,见到蚊香,猪头和Tulip。忙出国的事情,焦头烂额,但是好在没有放弃。重新开始滑旱冰。打工赚了人生第一笔钱,立刻转手买了一只iPod。寒假去读新东方。

二〇〇六,先疯狂地打了半年魔兽。宿舍六个人一起玩,获得紫色装备的人要买一瓶两升的可乐。读linux源码,写论文。终于迎来等待已久的毕业,大家各奔东西,老大去了枫叶国,Wonderfulmore和Aeneas去了北京,阳教主去了深圳,十三留在长沙。我回天津,然后来德国。住在狗德胡同。在中餐馆刷盘子。结识Priscilla。去巴黎,佛罗伦萨和罗马。认识舒克。

二〇〇七,疯狂旅行的一年。和Priscilla搬到Gengenbach,租了两间顶楼的房子。每天坐六分钟的火车上学。去维也纳,见到老顽童。去科隆。去康斯坦茨。几乎遍游了黑森林。不定期地收留一只猫。丢自行车。去斯图加特见到.问号鱼。去卢森堡。去巴塞罗那。去马德里。

二〇〇八,人生最幸福的一年。在学校找到一份半职的工作,可以养活自己了。春节后回国,Priscilla从台北飞到北京,一起游玩了几天。去北外见小左。回到德国。总是去斯特拉斯堡采购。去打羽毛球。去纽伦堡。Dolphin来德国进修,一起去巴塞尔,第一次瑞士之旅。和Priscilla去打黑工,在寒冷的仓库里擦管子。去法国滑雪。买人生第一只数码单反,D90。去华沙和克拉科夫,写出史上最烂尾的游记。圣诞节第二次去巴黎,住民宿,在铁塔下跨年。

二〇〇九,搬家到Kehl。找工作,找到工作。搬家到Baden-Baden。奥巴马来德国,全城戒严公车停开,穿着西装徒步两小时走到火车站去参加毕业典礼。认识Rex。苏姐姐去英国,又离开英国去日本,我却始终没能去看她,她也没能来看我。买了xbox。考驾照,挂掉一次。Priscilla离开德国,去了新加坡。我终于考到驾照。租车,刮伤,赔偿七百五,从此开车更加如履薄冰。卖掉D90,回归胶片机。年底回国,去北大,住在谷个子的博士生宿舍里。见到Wonderfulmore,Aeneas,猪头,舒克,cjpanda 和 najja。去新加坡,在那里跨年。

二〇一〇,回到德国。去慕尼黑。Superhistorical和男友来德国参加婚礼,我终于在德维希斯堡见到了她。Priscilla来德国渡假,我们一起去科尔玛,朗香教堂,南希,日内瓦。和赵博去TMB,认识文洁姐姐。Rex来大陆参加婚礼兼游玩。去科隆。回国参加小甜甜的婚礼,见到十三和Wonderfulmore。难忘浦东机场送我离去的浅笑盈盈。圣诞节招待来自深圳、独自在欧洲旅行的二十一岁射手座女生。新年前夜,我在这里,写blog。

Flickr是好东西,有助于这样的总结。看着那些照片,场景和对白都浮现眼前。比日记管用,还不怕人偷窥。虽然还是有许多没有写。忘掉几件事,又删掉已经写下的几件。也许秘密还是年老时留给树洞的好。浓缩的十年,回顾起来只需要一眼,就好像站在Forclaz山谷回望自己爬上来的路。浑然不记得每一步的苦。哪怕那道曾经差点扭断脚踝的石坎,此刻看起来也基本无害。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可能还留在心里,但是伤疤已经好,痛不痛就不用记得太清楚吧。

我不喜欢抱怨,也不太能忍受别人抱怨。无奈改变环境太难,所以过去的十年,我似乎一直处于试图逃离的状态,逃离父母的管教,逃离疯狂的祖国。尽管父母管我其实并不严格,祖国待我也不算苛刻。但是在诸多细节上,我总觉得不舒服,所以要逃离。也许是因为自己不能坚守,所以对那些已经结婚生子,陪在父母身边的朋友们,和在国内据理力争,试图改善现实的陌生人,我总是充满敬意。

对于即将到来的二〇一一年,说不上有什么期许。如果有,就是希望自己能有爱憎,无取舍。继续做些只有闲得蛋痛时才会做的事情。可以的话,想去荷兰,英国,和法国南部,再去一次TMB,把日语学到可以读Wiki的程度,考一张摩托车驾照。

也希望明年计划要来欧洲玩的朋友们,都能成行。世间太多变故,那些命运居然顺着我们的意志而流动的片刻,一定要加以珍惜。照例,我爱你们。新年快乐!